各单位:
为推动全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提升档案科研工作水平,激发档案工作者创新活力,切实做好 2023 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分为自主选题和重点项目,请按照《2023 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确定。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 2 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 1 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3.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1.请各单位组织本地区或行业相关单位积极申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 4 月 2日前,汇总有意向申报的研究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手机号码),4月3日由科研处统一分配研究人员账号,并请各位老师使用分配到的个人账号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于4月6日前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由科研处审核后向重庆市档案局提交。
2.市档案局将开设科技立项申报工作在线指导讲座,讲座时间在平台及有关工作群内另行通知。
3.市档案局将组织专家从项目质量、行业需求、应用推广价值等方面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国家档案局统一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李颖,联系电话:65910078。
附件:
1.原重庆市档案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2.2023 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科研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