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3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市杰青项目)等4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
1.本年度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2.市杰青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申请时不纳入主持在研项目数量限制;获得资助后,计入主持在研项目数。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重庆市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市杰青项目。
4.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申请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今年暂停申报面上项目。
(三)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将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四)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报。
(七)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三、申报方式
2023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先选择计划类别“自然科学基金”,再选择项目类型,点击确定后进行项目申报内容填写。
(二)申报书提交。项目申请人在线完成填报,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认真检查确认后在线提交至学院,然后通知科研秘书审核并提交至学校。申报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年8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7月31日。
(三)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四)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只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
(二)有关附件上传说明。博士后项目须上传项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和在站证明。对2022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杰青项目申请人,须上传相关证明。博士“直通车”项目需上传项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以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三)项目立项后,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杰青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四)本次申报其他注意事项,请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重庆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3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301/t20230119_11526310.html 。
(五)各二级单位遴选。由于本年度面上项目实行限项申报,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老师申报,并对申报负责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内容进行评审排序,科研处将根据各单位项目排名推荐申报。行政部门申报人员,根据所属学科依托学院申报。
五、申报时限
系统申报时间:学校截至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纸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盖二级单位章和电子版交科研处。请项目申报人和各二级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六、联系人:万辉 电话:65362621
M88科研处
202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