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加强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号)《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8〕111号)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4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个人信息注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http://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104/t20210401_9059426.html,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请。
(七)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三、申报方式
2021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线完成填报并认真检查确认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学院,并提醒科研秘书审核。一旦科研秘书审核确认并正式提交学校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三)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四、申报时限
系统申报时间:学校截至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请项目申报人和各学院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五、有关说明
(一)面上项目、博士后项目、杰青项目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5)。
(二)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申请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今年暂停申报面上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可关注“科研项目查询”移动客户端实时掌握项目动态。(查询路径:关注“创新重庆”公众号——重要专题——科研项目查询)。
M88科研处
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