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底端窗体顶端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0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重庆市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协同攻关强化突发疫情防控科技支撑的若干举措》等相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窗体底端
2020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群体项目")。
二、申报要求窗体底端
(一)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二)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0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科技局通知:http://kjj.cq.gov.cn/View.aspx?id=27140),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四)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五)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市财政资金资助的相同内容、类型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三、申报方式
2020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线完成填报并认真检查确认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学院,并提醒科研秘书审核。一旦科研秘书审核确认并正式提交学校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三)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四、申报时限
(一)系统申报时间:学校截至时间为2020年4月6日。请项目申报人和各学院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二)科研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无法及时提交项目申报书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实践产生的相关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局有具体的相关政策,请参见科技局通知:http://kjj.cq.gov.cn/View.aspx?id=27140。
联系人:万辉 电话:13637941764
M88科研处
20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