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目前,学校“科研创新平台”中【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模块试运行。科研处已将2025年立项的纵向项目且未在原“科研系统”中录入的项目导入“科研创新平台”,目前需要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完善部分字段后提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完善的内容
1.【基本信息】处,依据立项文件或者申请书,完善所有必填字段;
2.【教育部统计信息】及【详细信息】处,根据项目情况选择;
3.【成员】处,依据立项文件或者申请书中成员情况,按照顺序依次填写,不得漏填成员;可在课题组成员中设定1名校内教师作为第二负责人。
4.【项目预算】及【项目配套预算】处,根据预算科目说明填报,无经费项目忽略。
5.【项目文档】根据项目进展,“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批准通知书”“变更材料”“结题报告/项目结题证书”相关材料必须上传。
二、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须在2025年11月16日前完善所有信息,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将尽快划拨已到账的项目经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项目负责人必须依据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立项通知书等立项文件完善相关字段,立项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按照报送项目主管部门的申请书完善,完善的字段须与立项文件或者申请书保持一致。
2.科研处已导入的字段不得更改,若有需要变更的内容请与科研处相关人员联系更改。
3.科研处只对集中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基本信息导入,非集中申报项目、委托项目、横向项目及校级项目均需要项目负责人录入所有字段。
4.已在原“科研系统”中录入的项目不需要在“科研创新平台”中重复录入,系统运行稳定后会集中进行数据迁移。迁移后部分字段需要完善,届时另行通知。
5.系统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可能会存在部分问题,若有相关问题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孙建敏(纵向社科类),65362357
李 颖(纵向自科类+校级),65910078
罗 姣(横向),65918965
M88科研处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