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上半年M88人才
发展指数有关数据的通知
校属有关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校人才发展指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渝教人发〔2022〕20号)精神,按照市委人才办要求,现就填报2023年高水平科研成果有关数据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填报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
填报方式
数据采集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s://jzg.emis.cq.cn/)—教师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日常维护——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论文、文艺作品、著作、咨政报告等)。账号为教师身份证号码,若教师忘记密码,请联系人事处董老师重置密码,联系方式023-65362047.
3.填报内容
(1)高水平论文发表
“论文名称”“本人角色”“是否发表”“是否是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发表年月”“论文收录情况”6项均为必填。
(2)文艺作品
一是“文艺作品类别”“文艺作品名称”“本人角色”、“完成时间”“完成地点”5项均为必填必选。
二是“完成地点”板块:填写“国家级展演作品”或“省部级展演作品”或“厅局级展演作品”。
(3)著作
“著作类别”“著作名称”“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4项均为必填必选;
(4)咨政报告
一是“报告题目”“本人角色”“报告时间”3项均为必填必选。
二是“委托方”板块:具体填写批示或采纳报告的部门和领导。(本栏目只填写厅局级及以上部门或领导采纳的内容)
4.填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发展指数基础数据的填报工作,组织专班,引导人才按时填报相关个人数据,确保各项数据填报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漏填错填。
(二)请各学院于11月29日前完成论文、著作、文艺作品、咨询报告数据填报,科研处集中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李东东,023-65362662;张文东,023-65910078。
M88科研处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人才发展指数填报(信息管理端)
项目 |
类别 |
维护路径 |
必填项 |
备注 |
人才发挥作用 |
高水平论文发表 |
日常维护-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论文 |
“论文名称”“本人角色”“是否发表”“是否是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发表年月”“论文收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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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科研项目 |
日常维护-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课题) |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开始年月”“结束年月”“项目中本人角色”“本人排名”“项目委托单位”“项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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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作品 |
日常维护-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文艺作品 |
“文艺作品类别”“文艺作品名称”“本人角色”“完成时间”“完成地点” |
“完成地点”板块:填写“国家级展演作品 ”或“省部级展演作品”或“厅局级展演作品”。 |
著作 |
日常维护-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著作 |
“著作类别”“著作名称”“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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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政报告 |
日常维护-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 |
“报告题目”“本人角色”“报告时间” |
“委托方”板块:具体填写批示或采纳报告的部门和领导。(本栏目只填写厅局级及以上部门或领导采纳的内容) |
成果转化收益 |
日常维护-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课题) “项目类型”里选择2-应用研究 |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开始年月”“项目中本人角色”“本人排名”“项目委托单位”“项目来源” |
1.“开始年月”板块,填写收益到账年月。“项目经费额度”板块,填写转化收益。“项目委托单位”板块,填写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司或部门。 2.本科院校仅填写直接转化收益,高职院校填写直接转化收益和横向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