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学科和平台优势,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创建理论学习授课专家库,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师德失范及其他违纪违法情况;
5.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是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或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成绩突出;
6.身体健康,具备承担专家履职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65周岁。
二、入库专家类别
主要面向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及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同时有针对性地吸纳部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科学技术领域专家。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工作要求及市委教育工委统一安排,参与重大宣传宣讲、研究阐释、培训授课、专题讲座、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多领域的理论学习授课专家库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各校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选工作。
(二)择优推荐人选。按照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的原则,各学院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优势,择优推荐入库专家人选。本科高校每校推荐5—10名。市委教育工委对各校推荐人选复核确认后,纳入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授课专家库并推荐给市委宣传部。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将《授课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授课专家库专家汇总表》(附件1、2),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6:00前发送至邮箱47625281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文东,6591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