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提档升级、加快内涵发展的精神,提高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根据《M88科学研究提档升级实施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启动2016年度M88重大(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M88重大(重点)培育项目旨在遴选一批具备实力冲击以下类型高级别项目的研究计划进行资助: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含支撑计划课题、到账经费达到3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杰青、优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含单列学科)、重点项目(含单列学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课题等。
二、培育周期
每个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培育周期为2-3年。
三、资助经费
学校对正式立项的培育项目给予每项15-25万元的经费资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高级别科研成果的发表、专家咨询以及开展科研工作的其他必要开支。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三期拨付的方式进行划拨,即:立项时拨付40%,中检通过后拨付30%,结项后拨付30%。
四、申请者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1.具有正高职称;
2.在相关研究领域主持完成过国家级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要求至少主持完成过2个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人文社科类要求至少主持完成过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含西部项目和青年项目,且要求结项鉴定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
3.具有组织研究团队开展实际合作研究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项目管理
1.正式立项:获准立项的培育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和学校签订任务合同书,学校拨付首期资助经费;
2.中期检查:科研处根据每个立项项目的培育周期,在培育周期进行到一半时组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项目组应完成任务合同的50%。中期检查未达标可视实际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资助;
3.项目结题:严格按照任务合同书进行验收结题。
(1)培育期内,若该研究团队获准以下类别之一的项目立项,则该培育项目可视为自动结题:
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含支撑计划课题、到账经费达到3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杰青、优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含单列学科)、重点项目(含单列学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如课题组未能自动结题,则该培育项目的结项成果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二视为研究任务完成,其中任务①为必须完成项:
① 自然科学类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项及以上,人文社科类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及以上(不含西部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组成员超过5人时应适当增加项目立项数;
② 提交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含单列学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被正式采纳,组织申报并进入答辩程序;
③自然科学类发表A1及以上学术论文8篇以上,且T类论文达到3篇,人文社科类发表A1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以上(要求为第一作者);
④获得横向经费100万元以上(以学校财务处到账登记为准);
⑤获得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科技或哲社一等奖1项(要求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
⑥在该研究领域形成独成体系、提供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成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在该领域必须依托的重要力量和载体,在专呈市领导的《领导参阅》上撰写并刊用2篇以上决策咨询建议,或研究成果、决策建议报送相关市领导审定签批后以省部级名义采纳。
六、其他说明
M88重大(重点)培育项目是学校在科研提档升级过程中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请各学院及时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请,积极组织学科领域专家初评,并于2016年7月13日之前将通过学院初评的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提交科研处211办公室,逾期不接受申请。
本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为:http:
联系人:孙建敏 万辉 联系电话: 65362357
附件《M88重大(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