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科发〔2009〕04号
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办教科发[2008]25号文件,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人员积极申报。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项目类别: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二)申请经费:申请人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课题。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2008年12月修订)一式4份、《课题论证》一式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
(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2月26日。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11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科 研 处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国家社科基金 艺术学 项目申报 通知
M88科研处 2009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