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科发〔2009〕22号
关于申报2009年科研设备专项的通知
各市、校级科研平台(人文社科基地、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工程中心):
今年学校计划的“科研设备专项经费”为240万元。为了更好地完成科研设备申购任务,使“科研设备专项经费”的投入能有效推动学校重点学科发展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提升,本次设备申报主要支持有“产学研”发展前景的重大课题;支持高水平在研项目的完成;支持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与建设的高档次成果产生。基于此,各平台应结合2009年建设(运行)工作计划,经平台主任、副主任及各方向负责人充分论证,提出《设备专项申报计划书》。本次《申报书》没有统一格式,但必须说明申报的理由,使用的目的和预期的效果。请参与论证人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科研处。
申报书于2009年5月30日报科研处。联系人:廖小波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科研 设备 采购 通知
M88科研处 2009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