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科发〔2009〕30号
关于修订M88学科级刊物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学校于2007年由科研处下发了《关于推荐学科级刊物的通知》[重师科发〔2007〕33号] 的通知,各学院积极响应,并提交了候选刊物。目前,在各学院申报及科研处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拟对各学院学科级刊物进行完善和学院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按学校要求,每个一级学科遴选一个A类刊物,每个二级学科遴选一个B类刊物、二个C类刊物。
2、遴选刊物必须来源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所列刊物,见附件1。
3、如所选刊物不满足条件2,其选择条件应满足:刊物被2个以上有博士点授权单位的师范大学认可的刊物。(见附件2 ,电子文件已发各学院科研秘书)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中文核心刊物的认定要求,为提升我校科研,强化学科发展,学校拟采用CSSCI和CSCD收录的部分刊物为我校确认刊物文章的来源,同时废除原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 为核心期刊的认定。请各学院充分讨论,收集意见并汇总到科研处。 5、请各单位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组织学术委员会对遴选刊物认真讨论选择,于11月20日(星期五)之前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到科研处管理科,书面材料必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
6、联系电话:65910078 电子邮箱:kyc3@cqnu.edu.cn
地址: 大学城办公楼212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所列刊物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认定刊物.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