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科协资助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实施办法》(渝科协文〔2011〕41号)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请尽快将申报表和书稿等材料交到科研处212办公室陈丁华老师处。
科研处
2011-4-2
重庆市科协资助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实施办法
渝科协文〔2011〕41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资助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市科技青年人才成长,促进科学研究和传播,重庆市科协决定支持和鼓励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特制定《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资助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宗旨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搭建青年学术成长的平台,不断活跃学术思想,促进青年原始创新的积极性,鼓励青年热爱基础学科,关注学科发展前沿,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市青年人才成长服务。
二、对象及范围
1.资助对象: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教学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不受学历、职称等限制,均可申请资助,对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原创性著作的作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资助范围:理、工、农、医及综合类学科学术著作和国外优秀学术译著。其中,基础学科专著优先。
各种教材、资料汇编、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
三、资助标准
资助的著作必须具备学术性、创新性和原创性等特点。资助额度为每部1万—3万元。
四、资助原则
1. 坚持择优扶持原则,资助的著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2. 坚持鼓励创新原则,对原创性学术专著重点倾斜;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
五、资助计划
本资助项目自2011年开始实施。计划用5年时间,资助50部青年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发行,其中学术译著不超过5部。
六、申报、评审及公示
(一)申报
1.本项目由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和区县科协自主申报。所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的著作;
2.须有两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其中外单位推荐专家一位),推荐专家须对书稿的学术价值及其真伪给予认定,并填写具体的推荐意见;
3.立项申报须有作者单位盖章和所属学术团体(市级学会、区县科协、企事业科协)盖章;
4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申请,以后为每年1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截止期为当年资助数额的1.5倍为止。
(二)评审
1.成立评审机构:
(1)成立学术委员会。由市科青联负责组建30人的专家库,从专家库中抽调部分专家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应超越学派与学术观点的分歧,对学术著作做出客观、公正、权威性评价,提出拟资助著作的建议名单;
(2)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市科协和市科青联联合组建,成立“重庆市科协资助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对申请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评审,确定是否资助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主要负责方案制定、拟定评审办法、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入选项目认定与实施等工作。
2.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资助的著作项目进行资格认定和分类整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议,最后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资助出版的优秀学术著作。
(三)公示
入选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将在科协网站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异议期为二周。若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将取消资助资格,确无异议的青年学术著作履行资助程序。
七、资助出版
获准资助出版的著作,由申请人联系相应的国家一级出版社安排出版事宜。市科协将经费拨付到相应的出版社,以支付该著作的全额或部分成本。
受资助的青年学术著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上标注“本书获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出书后,作者需送20本样书到市科协存档或赠阅有关领导和评委。
受资助者在撰写书稿、申请资助过程中,经证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则取消受资助者资格,追缴资助金,对出版过程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追偿。
八、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申请资助可在重庆市科协网(www.cqast.cn)或科青联网站( www.cqkql.com )下载电子文档资料。
联系单位:重庆科技青年联合会、重庆市科协学会部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邮编:400013)
联 系 人:侯素芳 陈波
电 话:023-63004892
传 真:023-63002954
E-mail: cqkx16@126.com
附件:重庆市科协资助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申报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1年3月14日
重庆市科协资助科技青年出版学术著作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