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科发〔2011〕10号
关于清理校级研究机构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近几年来,校级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研究机构)为学校的发展,为科研水平的提升和教学质量的提高都做出了较好成绩。随着学校新一轮院系调整、轮岗聘任以及教研人员退休调离等,使得有的研究机构难以正常开展科研工作,同时各研究机构负责人因单位调整没有纳入现学科所在学院的管理。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研究机构的管理机制,推动学校科研团队的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按照《M88校级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重师科发[2007]2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对我校现有研究机构进行评估检查,通知如下:
1、我校现有校级研究机构49个(见科研处科研平台网页),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科研处网页查询后统一通知挂靠在本单位的研究机构负责人组织自查。
2、自查年限为2006年至2010年,各研究机构负责人须认真填写《M88校级研究机构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各院系填写《M88校级科研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二)。
3、根据学科和学院发展需要,各研究机构名称或负责人需做调整的,调整方案必须经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并报更名说明或负责人简介材料。
4、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此次评估工作,凡未参与重新登记的研究机构将予以注销,不纳入学校的管理。
5、《情况登记表》由机构负责人填报后交学院审查盖章,《情况汇总表》学院填报,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一并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6、联系人 陈丁华 联系电话 65910078
E_mail:kyc6@cq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M88校级研究机构情况登记表》
2、《M88校级科研机构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校级研究机构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