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各科研平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重庆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2015〕20号)精神,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载体,现就2015-2016年度M88众创空间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由M88师生独立运营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M88众创空间,应具备融合线上服务平台、线下孵化载体、创业辅导体系及技术与资本支撑等基本功能。
1.拥有一定容量的线上服务平台。线上服务平台应根据众创空间的目标定位和孵化模式的需要建设,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动态、技术咨询、市场调查与分析、创新产品展示、创新创业资源对接撮合、人员招聘、入驻企业和创客动态监测等服务功能。
2.拥有一定规模的线下服务载体。建有包括孵化物业空间、开放(开源)研究实验平台等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
3.拥有一支以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科技特派员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适时举办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等服务。
4.拥有一个较成熟的融资服务机制,通过引进、自建等形式引导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银行与担保等金融服务机构入驻并开展合作,为创业者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等科技融资服务。
5.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
三、申报途径
1.依托各学院、各平台资源建设的众创空间,由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平台初审同意并盖章后报科研处。
2.利用现有各类产业、企业、就业、培训等孵化平台提升建设的众创空间,由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将申报材料报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章后,报科研处。
四、资助强度和数量
科研处对申报的众创空间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给予授牌和资金资助。其中,对功能完备、服务模式特色鲜明和品牌效应明显的众创空间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经费的能力建设资助。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11月20日12:00。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应的M88众创空间建设科技项目申报书,需在11月20日前将科技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连同相关附件加盖公章后按时报送1份至科研处,过时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各初审单位要对众创空间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签署明确具体的意见。
(二)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七、咨询电话
平台建设科: 张文东65910078
附件:
M88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M88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