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范围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时间
1.申报人可于2016年4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202.205.109.48/Cutech),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2、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登记材料需在2016年4月28日前交科研处。
3.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16年5月18日报送至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65910078/18223195381
邮箱:290129072@qq.com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27796.htm
2、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41915.htm